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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都区企业商标有哪些无效宣告类型

作者:随州兴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:2024-11-27 08:52:53

在曾都区,企业商标的无效宣告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,旨在保护商标制度的公平性和合法性。当已注册的商标存在违反《商标法》规定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时,相关方可以提起无效宣告申请。以下将详细介绍曾都区企业商标无效宣告的主要类型。

一、违反禁用条款

根据《商标法》第十条的规定,某些标志是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,如国家名称、国旗、国徽、军旗、勋章等,以及带有民族歧视性、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。如果企业注册的商标违反了这些禁用条款,将面临被宣告无效的风险。

二、缺乏显著性

显著性是商标获得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。《商标法》第十一条规定,仅将商品的通用名称、图形、型号或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、主要原料、功能、用途等特点的标志作为随州商标注册,是缺乏显著性的。除非这些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,否则一旦被认定为缺乏显著性,该商标将被宣告无效。

三、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

在商标申请过程中,如果企业采用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,如虚构、隐瞒事实真相或伪造申请文件等,以骗取商标注册,那么该商标将面临被宣告无效的风险。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商标制度的公平性,也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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